青海招委:维护公平公正秩序 做好今年招生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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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3-22 来源:西宁晚报 【字体:小 大】 |
省招委于日前向全省各地转发了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各地政府、教育行政部门、招生机构认真组织学习,深入贯彻落实。
《通知》要求各地、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必须加强高考招生工作的管理,确保公平公正。严禁任何高校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、参与招生;严禁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;严禁做虚假招生宣传、违规录取考生。从今年起,要实行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,对少数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外、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入校的各类学生,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。各省招委要进一步清理、规范本省制订的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,对获得加分资格的考生要加大公示力度。要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,降低高分考生落榜率和新生报到流失率,建立为所有考生提供查询服务和确认本人合法录取结果的有效途径,积极帮助解决残障等困难考生的考试录取问题。(作者:卡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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